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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浮动费率的通知(江人社发〔2017〕672号)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2-28 15:29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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